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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坑乡金塔村中心村庭院整治、公园及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11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叁级及以上; 2、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如该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类别,请出示评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原件; 3、“三类人员”中项目经理的B证(职称证书无需提供); 4、2014年度《建筑业企业IC卡登记表》; 5、农民工保证金缴存卡(应缴纳企业提供);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从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等招标资料; 7、若之前未办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资格证或交易资格证逾期的,在开标前须办理交易资格证(3000元/单位.季度); 说明:以上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见“项目招标公告”和“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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