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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生态产品集散中心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2024.05.07 新闻来源:淳安县生态产品集散中心项目(设计) 浏览次数:
淳安县生态产品集散中心项目已由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淳政办函[202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淳安县生态产品集散中心项目 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其中建安费)44500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134.34亩,项目主要包含了批发交易市场,物流仓储,快递供配中心及园区服务综合楼 。建设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前坞村区块。
2.2 招标范围:包含项目园区内所有建、构筑物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配合。具体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岩土(含基坑,如有)、电气、给排水、暖通、压力管道、消防、热能动力、设备、污水处理、幕墙、泛光、人防(如有)、园林绿化、建筑室内装修、装配式建筑、节能、 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交通、日照、投资等本项目所需的全专业设计内容。
2.3 设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包含设计服务期和施工配合服务期,总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专业工程竣工验收批复合格之日止。 其中:设计服务期共6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起算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其中方案设计(含估算)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估算)文件编制时间为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30日历天。
3.1 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R(A)线下招投标 其中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招 标 人: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联 系 人:马鹏翔
电 话:13516873939
招标代理: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联 系 人:仇敏
电 话:1373228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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