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淳安县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杭州市《关于开展200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杭财会[2007]73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情况,现将淳安县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2006年12月底前持有我县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和我县具有中级和初级会计资格(职称)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都要参加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继续教育形式
1、参加全国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
2、参加县财政局委托培训机构举办的面授培训班。
三、培训内容和教材
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为: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企业所得税法、税收政策调整、财务管理、金融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等相关知识。
培训教材为浙江省财政厅编写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辅导教材(2007)》和杭州市财政局编写的《杭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资料——习题集(2007)》等有关资料。
四、培训机构
根据培训机构申请,对照《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县财政局审核认定,由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淳安县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面授工作。
五、培训报名
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立即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工作,统一到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报名手续;无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请自行到淳安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报名手续。培训机构要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培训信息的录入工作。
培训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培训机构联系人:汪爱香,联系电话:64812875,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四楼。
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1、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杭州市赛区第二赛程第二阶段比赛的选手(凭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杭州市赛区组委会的相关证明)。
2、参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且达到24学时的人员(凭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证明)。
3、本年度通过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合格者(以成绩合格单时间为准)。
上述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课时的人员,在取得相关证明后应及时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继续教育信息录入和确认手续,跨年度财政部门不予认可。
七、继续教育考核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由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成绩和面授培训成绩两部分组成,合格成绩为60分,其中网上答题成绩占30%,面授培训成绩占70%。
2、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后,应在90天内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的确认登记。
八、培训地点及费用
继续教育面授地点由培训机构确定后告知全体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依据杭州市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报县物价局备案,并严格按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九、培训时间和要求
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面授时间从2007年10月下旬开始至2008年6月底结束。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支持本单位会计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各会计从业持证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报名、培训考试和登记手续,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任务。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